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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规范化的意义?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基层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检察良好形象和检察队伍能力素质的直接现,关系着检察的执法公信力。随着以来司法制的稳步推进和司法责任制的严格落实,如何加强检察内部监督,切实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和水已然成为检察强化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笔者结合其所在的基层检察工作实际,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以期达到进一步规范检察工作质效的目的。
一、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概念和重大意义
所谓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指,执法主为了实现公正、文明、严格、的执法目标,在法律框架内,对执法活动进行程序化与标准化建设的一项工程。是执法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程办理各类案件、执行职务所形成的基本系,是检察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就目前检察执法的依据而言,除了制定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外,检察的《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也是检察开展日常工作的重要依据。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整个检察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主要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是贯彻推进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检察是重要司法之一,担负着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是维护公正义的 *** 后一道防线。检察法治化水的高低直接关乎整个司法的执法水,影响着整个法治化的进程,关系到和的形象。从近几年的司法实践来看,群众对检察执法工作反映烈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都与执法不规范有关。推进检察规范化水,必须把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载和途径,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二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迫切需要。随着检务公开、智慧检务工作的深入推进,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意识不断,特别是次新媒时代的快速发展,在极大方便了公众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同时,也使检察的执法活动时刻处在聚光灯下,执法行为稍有不当就可能成为社会关注的、炒作的热点。新形势下衡量检察工作的优劣,不要看是否现了执法效率、实现了安稳定,还要看是否促进了社会公正义、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我们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必须把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贯穿其中,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正确处理提率与维护公正、实正义与程序正义、执法目的与执法形式的关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效果的统一。
三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是落实深化检察制的迫切需要。司法责任制是司法的牛鼻子,如何规范司法执法行为则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各级检察在推进司法责任制,实现人员分类管理、构建权责明晰的新型办案机制和组织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规范执法的制机制难题需要。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制性、机制性、制度性障碍,完善与推进治理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系相适应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努力实现深化检察制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步推进、相向而行。
二、基层执法规范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省、市政法和检察的正确下,检察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长的进步和发展,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得到较大提高,但是与此同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加强分析研判,制定措施加以解决,以期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内部监管系,真正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升。主要现在一是部分干警法治观念落后。对于检察统一业务运用及检察信息化建设的适用还存在一定抵触和畏难情绪。对规范性、时效性、联系性较强的检察精细化办案模式还不适应,习惯于以工作习惯代替工作规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规范性和创新性;二是法律服务观念淡薄。在办案过程中习惯于就案办案、而不善于在办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产生的次原因,化解双方矛盾,不善于挖掘类案的成因和解决方案,执法的社会效果和全局效果不能兼顾,影响了案件办理的质效;三是法律程序意识还有待加强。重实、轻程序的情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但是还存在在侦查和审查过程中倾向于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而忽视了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证据的收集。
二是执法规范化制度系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高检院、省委、省相继了《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的意见(试行)》等通知,给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考核明确了责任,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依据,但在实践中还存在各级检察职权不统一、办案类型不一致、办案难度有区别等情况,导致较难建立科规范考核考评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二是执法流程监管还不到位、不及时。案管部门是检察的内部监督,在中虽然通过流程监控能够及时发现案件办理的时限问题,从而及时提示承办人案件超期。但是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实性问题只能在案件评查环节进行事后监督,存在监督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三是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没有细化,对于如何区分各类人员责任缺乏可作性,使责任追究制度无法真正落实。
三是干警的规范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近年来各级组织部门和检察严把公务员招考条件,同时加强习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力度,检察干警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但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的认识到由于年轻干警的办案经验不足、解决疑难问题、复杂问题的思路不宽,法律知识运用得不灵活导致某些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还不甚理想。有的干警在执法过程中规范意识不强,执法水和执法技能还与当前的执法环境不完全相适应。有的干警对法律修改、补充以及新的司法解释了解掌握不及时,在实践中习惯按照老思想、老套路办事,缺乏妥善处理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办法。
三、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工程,需要整个检察从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和研究,抓好司法责任制落实和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发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社会公正义的积极作用。
(一)“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把握检察的属性。要深入习贯彻精神,坚持对检察工作的,确保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同时要完善司法管理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正义。要求我们一是要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风,自觉用的成果武装脑,严守纪律和规矩,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继续弘扬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在检察业务落实过程中深化对公正、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运用;三是要拓宽干警习的方式和路径。加强阵地建设,善用新媒加强思想教育和检察业务培训,确保习领会于心、实践于行。四是要坚决消极被动执法,切实克服“慵懒散”的作风。主动探索检察大数据和人工对检察工作的革新,向科技要规范要效率。真正把规范执法贯穿于执法办案每个环节,以规范促公正,努力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的检验。
(二)深化检察制,不断创新执法规范化建设方式方法。一是要建立健全办案流程管理机制,认真梳理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和关键部位,细化执法办案流程,形成环环相扣、职责清晰、标准明确、程序规范的案件流程管理规范。二是要充分发挥检察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科规范的办案质效考评方式和标准,充分发挥制度管理各类人员的导向优势,推动执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统一。三是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检察的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对执法规范、执法过程、执法结果、执法依据,依法向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公开,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要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强化检察各业务部门之间、执法办案各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强化纪检监察的监督和检务督察。坚持对自身和执法不规范问题的“零容忍”,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确保检察权依确行使。
(三)加大信息化建设步伐,为规范执法提供科技支持。一是要加强信息化硬件、 *** 建设。主动加强对统一业务运用各类子的研究,特别是落实推进对检委会子、案件质量评查子的配置和习,使检察内部业务运行更科、更规范、更;二是着力探索构建科合理的执法管理系,建立统一进出、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机制。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段,依托统一业务运用提高执法管理水,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
(四)强化人员分类管理,提高规范化执法工作水。深化司法制综合配套,落实司法责任制。多渠道引进符合检察工作发展需要的各类高素质人才。既要科配置员额检察官办案团队,又要加强对人员管理考核;既要加强各部室业务能的锻炼和培养,又要加强技术人才、综合管理人才的业务练兵;既要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又要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建设一支业务精通、执法规范、结构合理、进退有序的化检察队伍。同时要创造机会,组织开展各层次业务技能习培训、岗位练兵、疑难案例研讨、模拟控辩、观摩庭审,促进检察干警执法办案能力和执法水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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