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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公积金的利息利率多少?
赣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赣州市公积金可以跨县买房子吗?
可以。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分中心均为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目前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全市统一,业务办理已实现全市通办。因此,您在南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章贡区购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及偿还您的住房。
公积金中心待遇怎么样?
>公积金中心待遇是事业单位的待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性质属于事业单位,隶属事业单位编制。 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的事业单位。
赣州公积金是什么?
赣州公积金是指由赣州市设立的一种强制性储蓄制度,主要用于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即每个在职职工按一定比例向公积金账户缴存一部分工资,同时,用人单位也需按规定比例缴纳。
这笔储蓄可以用于购房、建房、还、支付住房维修等相关费用,意在提高职工的住房财产积累,居民的居住条件。赣州公积金旨在提供低息或资助购房的机会,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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