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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丰城电厂事件事故责任人是如何判决的?
28日凌晨,将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别重大坍塌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张某某(男,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尹某某(男,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项目部总工程师)等9人依法刑事拘留。2016年11月29日,经侦查,江西丰城电厂事故又有6人被刑拘。将王某等4名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责任人和顾某某等2名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江西坍塌事故原因?
11月24日上午7时许,江西丰城电厂三期工程在建项目发生意外。一处塔施工桥吊坍塌,造成横板混凝土通道坍塌。事故发生时,工程正在进行晚班和早班的交接。截至24日22时,确认事故现场74人亡,2人受伤。其中遇难者中,年龄的23岁,的53岁。
原因是:事故或因混凝土强度没达标造成。
为赶工期,他们依据经验拆除塔外围的架。
但由于天气原因,混凝土内部尚未完全凝结,不足以支撑自身重量,架拆除后混凝土开始脱落, *** 后坍塌。
目前部门已控制13名丰城电厂三期塔项目相关人员。
在“大干一百天”的狂热氛围里,生产意识也只能被搁置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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