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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大2021年招生章程?
吉林财经大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校全称:吉林财经大
办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校
层 次:本科
校: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大街3699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四条 费收取标准
本科:
统计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850元;
数与应用数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850元;
应用统计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850元;
会计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180元;
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180元;
财务管理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180元;
资产评估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180元;
管理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180元;
市场营销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180元;
人力资源管理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180元;
旅游管理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180元;
物流管理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180元;
行政管理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180元;
劳动与社会保障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180元;
公共事业管理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180元;
跨境电子商务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180元;
法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620元;
经济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620元;
财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620元;
商务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620元;
经济与贸易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620元;
经济统计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620元;
保险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620元;
税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620元;
金融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620元;
金融工程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620元;
金融科技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620元;
计算机科与技术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800元;
信息管理与信息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800元;
电子商务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800元;
数据科与大数据技术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800元;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800元;
英语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60元;
日语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60元;
语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60元;
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200元;
广告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820元;
会计(合作办)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0元;
金融(合作办)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0元;
电子商务(合作办)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0元。
第三章 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生在校规定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财经大颁发规定的本科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六条 高校生资助政策系内容
高校生资助政策系包括奖金、励志奖金、助金、助、服兵役高等校生教育资助、基层就业费补偿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校内设立了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生寒假返乡路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入生活补助、未就业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助、勤工助岗位补助,以及校长奖金、生奖金、单项奖金、毕业生奖金、三好生奖金、生干部奖金、十佳大生奖金等奖助金项目。此外,校还设有亚泰励志奖金、亚泰本科生奖金、“菁华”助金、九台农商银行助金等社会助金项目,各院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各类社会助金。
第七条 高校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前,家庭经济困难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生资助管理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用于解决费和住宿费。入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如暂时筹集不齐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续。入后,家庭经济困难生向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生具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英语、日语、语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由于日语、语为零起点教,不建议有日语、语基础的考生报考)。经济与贸易、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经济统计、应用统计、统计、会计、、资产评估、电子商务、计算机科与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管理、市场营销、金融科技、金融工程、中外合作办等的主干课及公共外语用英语授课,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语种考生不建议报考;校公共外语开设英语、俄语、日语,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九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卫生健康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校招生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校招生工作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3.?对于实行顺序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首先录取院校志愿的考生,当院校志愿生源不足时,未录满的招生计划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对于实行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按照该省(区、市)政策录取。
4.?对于符合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校认可各省(区、市)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的成绩依据。
5.?我校对进档考生的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有单独规定的省份,按照该省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即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各之间不设级差。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调剂,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未录满录取要求的,直至录取额满为止。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录取要求的考生,做处理。
6.?在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7.?对于综合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分别执行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
8.?对投档成绩及报考顺序相同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相关政策,优先录取政策规定的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9.?我校中外合作办类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newzs.jlufe.edu
通讯: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联系电话:0431-84539100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吉林财经大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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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经济与贸易类?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经济与贸易类:
>经济与贸易:该主要培养生具备贸易、金融、商务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为他们在经济领域从事相关工作做准备。
金融:该注重培养生在金融理论、金融市场、金融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为他们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从事相关工作或从事金融研究做准备。
财务管理:该侧重培养生在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投资决策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为他们在企事业单位从事财务管理和决策工作做准备。
经济:该涵盖了宏观经济、微观经济、经济统计等方面的知识,培养生具备经济分析和研究的能力,为他们在、研究、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分析和决策提供基础。
以上只是一些可能的经济与贸易类,具的设置可能会根据校的要求和发展方向有所不同。建议您访问浙江财经大的官方网站或联系招生办了解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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