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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三个年活动实施方案?
陕西省进一步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的牵引带动作用,坚持协同发力、远近兼顾,不断提振消费信心,充分消费活力,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现提出以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的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做好常态化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顺应居民消费趋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实施“消费促进七大行动计划”,消费活力,提高消费,释放消费潜力,切实消费对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满足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发展目标
强化消费促进政策引领,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提升”的工作目标,至2024年,多层次的消费促进系日趋完善,商品和服务供给水明显提高,城乡消费市场环境持续,消费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显著,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省限额以上单位超过1.4万家,年均净增1千家以上,质量结构进一步优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3万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实现纵向进步、横向进位,努力建设西部消费强省。
三、主要任务
(一)商品消费提档行动。
1. 汽车消费。落实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和二车交易减税措施,鼓励各市(区)配套奖补措施。支持消费者购买新车或“以旧换新”,依托国内线上支付台定期发放汽车消费券。对市、县配套发放汽车消费劵,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予以补贴。支持家电龙经销企业和金融联合建设陕西线上线下汽车销售综合台,支持办好“五一”“十一”西安车展、汉中O2O汽车暨特色产品博览会等大型汽车展销活动,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对消费者让利销售,对成效显著的1—2个大型汽车展予以奖励。〔各市(区)、省发展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 扩大家电消费。支持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绿色节能家电或“以旧换新”,鼓励大型家电销售企业、建材市场、家装公司联合促销,依托国内线上支付台定期发放家电家居消费券。对市、县配套发放家电家居消费劵,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予以补贴。鼓励家电、家居企业对消费者让利销售。〔各市(区)、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 促进成品油消费。各市(区)要科规划成品油零售分销系,完善成品油零售,扩大成品油消费。鼓励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成品油消费动力。加油站便利店建设标准和考核奖励办法,支持加油站拓展非油品业务,加快向综合服务站转型。〔各市(区)、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服务消费扩容行动。
4. 提振餐饮消费。依托国内线上支付台定期发放餐饮消费券,鼓励市(区)配套发放餐饮消费券,鼓励餐饮企业对消费者让利销售。开展餐饮达标评选和连锁特色餐饮示范创建活动,推动陕菜“名店、名师、名菜、名点”和“名小”等建设。造陕菜美食文化节,提档地方特色美食街区,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陕菜推广活动。2022至2024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同比增长高于均水。〔各市(区)、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5. 扩大会展消费。陕西省促进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重点优势产业,支持在陕举办、国内展会,鼓励引进国内外展会项目和会展企业落户我省,积极培育我省类、消费业展会,高质量办好丝博会、杨凌农高会、欧亚经济论坛、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西安丝绸之路旅游博览会等展会。评选奖励示范展会,建立50家重点会展企业“一对一”服务机制,培育壮大龙企业,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逐步会展业对消费的拉动作用。〔各市(区)、省发展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6. 提升电商服务水。鼓励消费品企业通过公共扩大,对通过公共实现的额同比增长超过均水5个百分点的重点限额以上单位,给予一定奖补。鼓励零售企业利用新技术构建更多智慧零售新场景新业态,推广网订店送、无接触配送等服务新模式。加快建设县乡村电子商务系和快递服务系,进一步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渠道。2022至2024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实现的额同比增长高于均水。〔各市(区)、省发展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7. 促进商旅文融合发展。支持大唐、北院门历史文化街区、易俗社文化街区、小雁塔历史文化片区、天汉长街等文旅消费商圈建设,旅游消费活力,丰富文化消费产品供给。挖掘育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普惠托育和,支持康养旅游,促进服务消费和商品消费融合发展。〔各市(区)、省发展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育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消费台行动。
8. 积极创建消费中心城市。支持西安创建消费中心城市,陕西省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指导意见,造2—3个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创建10条省级示范步行街和50个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进一步吸引省外消费流。〔各市(区)、省发展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
9. 持续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持续办好“秦乐购”陕西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支持各市(区)因地制宜举办促销活动。鼓励零售、餐饮等商贸企业分时节举办购物节、美食节,以及“黄金周”“双11”等线上线下大型促销让利活动。支持景区和旅游企业办好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等惠民活动。依法适当放宽户外促销、临时占道和宣传广告等。〔各市(区)、省发展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0. 大力发展夜间经济。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意见》,每年在全省重点造10个夜间经济示范区,三年内创建10-20个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推出一批文旅夜间经济产品。支持商贸企业推动夜间经济向县级拓展,鼓励各地开展市县级示范标准创建和推广工作。〔各市(区)、省发展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1. 加快县域商业系建设。落实《关于加强县域商业系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每年建设改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30个,乡镇商贸中心300个,新型乡村连锁便利店3000家,年均新增农村网商(店)3万家,培育1—2个农产品产地市场,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系,积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至2024年,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在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比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各市(区)、省发展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消费提升行动。
12. 培育发展经济。支持国内外在陕设立性、性和区域性的首店、旗舰店、验店,引进一批消费新业态和总部,吸引、设计师、高级定制等在式在陕西举行或同步上市新品,对成功落地首店给予100万元、5万元奖励。〔各市(区)、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3. 扩大中进口商品消费。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区)加快建设进口商品免税店(城区),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设O2O进口商品线下验店、跨境保税自提店,持续开展进口商品进市(区)进超市行动,引导境外消费流。支持企业参加进博会、消博会、广交会等重点经贸展会,扩大中消费品进口,对参展企业展位费、展品物流费、特装展位装修费予以补贴。〔各市(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4. 推广陕西名优产品。发挥“陕西名优产品销售联盟”作用,鼓励陕西名优产品企业抱团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强苏陕消费协作,鼓励江苏企业加大陕西名优产品采购力度。对陕西名优产品企业在省外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设3个以上线上订货线下配送实展示店()的,给予100万元补贴。支持企业参加国内重点展会,扩大陕西名优产品销售,对参展企业展位费、展品物流费、特装展位装修费予以补贴。〔各市(区)、省发展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市场主培育行动。
15. 加强限额以上单位培育入库。建立全省限额以上单位“一对一”全覆盖服务机制。落实《陕西省限上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推进商贸企业和个户“小升限”。完善限额以上单位培育纳统工作评价标准,支持各市(区)开展限额以上单位培育工作。每年对全省前100名消费促进工作先进限额以上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各市(区)、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16. 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落实《陕西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和《陕西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纾困解难文件政策,鼓励各市(区)配套优惠政策,落实商贸流通企业减税降费融资担保等惠企政策。〔各市(区)、省发展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局、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17.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贯彻等6部门《关于支持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市场主纾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金融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创新优化融资产品和服务,广泛开展政银企对接,提升金融服务实经济的能力。做优做强消费金融,支持金融服务畅通国内大,主动顺应消费新趋势,拓展消费市场。促进金融与教育、、卫生、文化、育、交通等各项社会事业融合发展,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消费、重点消费、大宗商品消费等重点领域集聚。〔各市(区)、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局、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市场供应保障行动。
18. 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建设陕西省消费市场监测和商贸单位数据库,完善指标系、增加样本数量、拓宽数据来源,提高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质量,运用大数据技术,不断提高监测数据的科性准确性,客观实时反映消费市场状况。〔各市(区)、省商务厅、省局、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9. 加强应急储备管理。落实肉菜应急储备计划,做好粮油糖盐储备,探索建立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指导市(区)落实属地责任,督促承储企业严格落实储备要求。持续做好应急商品数据库管理,应急储备工作保持前列。〔各市(区)、省发展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0. 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修订完善省、市、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以市场、骨干超市、社区便利店为主的保供系,做好恶劣天气、突发自然灾害等情况下的市场储备投放,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稳定。〔各市(区)、省发展委、省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21. 健全规范标准系。深化商贸流通领域标准化建设,编制城市共同配送规划,形成前置仓设置、“最后一公里”配送等地方标准或团标准。完善商务服务质量标准系,研究制定商业规范。加快对直播电商等新型消费业态规范和标准的研究制定,鼓励台企业、行业组织、研究等研究制定支撑新型消费的服务标准。〔各市(区)、省发展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2. 完善消费信用系。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优化提升线上消费环境。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稳步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各市(区)、省发展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3. 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加强产量监管,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查处力度。深化“互联网+消费”模式,严格落实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对消费促进活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支持第三方应用大数据建立消费环境评价系。〔各市(区)、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保障措施
24. 加强组织。发挥省“两稳一促”协调机制作用,省商务厅要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等工作,定期开展调度,省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落实主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统筹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细化实施方案,夯实目标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本计划深入实施,务求取得实效。〔各市(区)、省“两稳一促”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5. 加强要素保障。贯彻落实已制定的政策措施,支持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发挥好财政资金示范引领和杠杆作用,对满足城乡便民消费场所用地予以支持保障,推动各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并实现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消费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系。〔各市(区)、省“两稳一促”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6. 加强正向激励。鼓励各市(区)结合实际,加大对消费促进工作的支持力度,省级财政根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质效,对每半年、每年度和2022年一季度增长较快较好的全省3强消费市(区)、10强消费县(市、区),给予一次性奖励,全年各市、县奖励金额分别不超过300万元、100万元。〔各市(区)、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27. 加强监督考核。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实施精细化台账管理,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责任,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对各市(区)消费促进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的督导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行动推进迟缓的部门和市(区)进行通报、约谈。〔各市(区)、省“两稳一促”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8.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公众号、短等媒作用,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宣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导向,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各市(区)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城乡消费市场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各市(区)、省“两稳一促”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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